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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,2名村干部被处分!

廉洁湘乡 2019-03-29


近日,湘乡市纪委监委通报泉塘镇锦屏村原村支部书记伍云华、原村主任杨建军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问题典型案例。


经        查


2014至2016年,锦屏村原村支部书记伍云华、原村主任杨建军在开展低保评审工作时,三年共计向60余户低保户收取3530元用于伙食费、资料复印费等开支。2017年5月,杨建军已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了低保户。此外,伍云华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。2018年6月,伍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杨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

通报指出


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政府面向困难群众发放的政策性资金,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“救命钱”。村干部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的行为,既加重了贫困户的负担,也让国家的救助政策变了味、走了样。这种“雁过拔毛”式的腐败行为,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,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,必须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加以整治。


清风君提醒


群众利益无小事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农村党组织,要从以上违纪问题中汲取教训、举一反三、引以为戒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,尤其要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、任何名义向扶贫救助资金伸“黑手”,切实把群众利益实现好、维护好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,严查严打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让基层“微腐败”无处藏身,让侵害群众利益的蛀虫无处遁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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